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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閱讀完整報告:https://www.gate.com/zh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17
比特幣搶劫案引發思考:虛擬資產的刑事法律保護現狀與展望
虛擬貨幣的法律地位:從一起比特幣搶劫案看加密資產的刑事保護
近年來,隨着區塊鏈技術的發展,比特幣、以太幣、泰達幣等加密貨幣逐漸爲人們所熟知。這些資產雖然表現爲代碼和數據,但由於其價值、可轉讓性和獨佔性,本質上具有財產屬性。在中國,盡管相關規定禁止將虛擬貨幣作爲法定貨幣使用或進行炒作,但司法實踐中已普遍認可其作爲"特定虛擬商品"或"數據型財產"的地位。
在刑事司法領域,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日益增多,主要涉及詐騙、盜竊和計算機犯罪等類型。然而,直接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獲取虛擬貨幣的搶劫案件相對罕見。2021年江西宜春發生的一起比特幣搶劫案((2022)贛09刑終9號)因其特殊性和復雜性,成爲了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,爲虛擬貨幣在刑事案件中的定性和量刑提供了重要參考。
案情概述:一場未遂的比特幣搶劫計劃
2021年5月,因炒幣虧損的賴某得知彭老師持有至少5個比特幣(當時單價約25.5萬元人民幣),萌生了搶劫的念頭。他在網上發帖尋找同夥,向某與之取得聯繫。兩人在宜春會面並入住酒店,制定了詳細的搶劫計劃。
爲實施搶劫,賴某準備了尼龍扎帶,並試圖聯繫更多同夥。然而,警方根據線索在5月11日下午將兩人當場抓獲,犯罪計劃尚未實施就被終止。
一審法院認定兩人構成搶劫罪,分別判處賴某三年、向某一年有期徒刑。二審法院則認爲本案屬搶劫預備階段,未造成實際財產損失,也未對比特幣價值作出合理認定,因此改判賴某一年六個月,向某九個月,顯著減輕了刑期。
搶劫比特幣的法律定性
本案的關鍵爭議點在於:搶劫比特幣是否構成《刑法》意義上的搶劫罪?法院的生效判決給出了肯定答案。
盡管比特幣本質上是一串加密數據,但由於其具備交換性、可轉讓性及現實市場價值,符合"廣義財物"的特徵。二審法院引用了相關部門的規定,認爲比特幣屬於"特定的虛擬商品",雖不具備貨幣地位,但仍屬於應受法律保護的"數據型財產"。
因此,搶劫比特幣與傳統搶劫現金或實物並無本質區別,同樣侵害了他人的財產利益。本案中,雖然賴某等人未實際實施搶劫行爲,但其準備扎帶、制定詳細計劃的行爲已構成搶劫罪的預備犯。
虛擬貨幣犯罪的量刑考量
在涉及虛擬貨幣的犯罪案件中,量刑的關鍵在於如何認定"財產價值"。本案中,一審法院以案發時比特幣的市場價格爲依據,認定屬"數額特別巨大"並從重判刑。然而,二審法院持不同觀點:
二審法院指出,對加密資產的價值認定應遵循"損失填平"原則,以被害人實際損失爲核心依據,主要參考以下因素:
法院強調,雖然我國不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,但並未禁止私人持有與轉讓。被害人對虛擬資產的合法持有應受到法律保護。
最終,二審法院未以搶劫"數額巨大"加重處罰,而是綜合考慮搶劫預備階段的危害性、手段和現實風險,對兩名被告人作出相對從輕的判決。
結語:加密資產法律保護的未來展望
本案的裁判不僅爲涉虛擬貨幣搶劫案件提供了指導,也明確表示:虛擬貨幣的財產屬性已被中國刑法實務廣泛認可。
在現行法律框架下,比特幣等加密資產雖不具貨幣屬性,但具備顯著的財產價值。無論通過何種方式侵害這類資產,只要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,都將以財產類犯罪論處。
隨着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,涉及加密資產的刑事案件將更加多樣化,司法機關將面臨更多新型挑戰。未來法律應進一步明確虛擬貨幣的法律屬性、市場估值標準以及數據與財產的界限,建立更加統一、穩定的司法裁判規則。web3領域的法律從業者也需要不斷提升專業知識,以更好地服務客戶。
可以預見,加密資產將獲得更多法律認可和保護,而任何侵犯其持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爲,也將受到嚴厲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