📢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正式啓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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💰 獎勵:
一等獎(1名): 100枚 $ERA
二等獎(5名): 每人 60 枚 $ERA
三等獎(10名): 每人 30 枚 $ERA
👉 參與方式:
1.在 Gate廣場發布你對 ERA 項目的獨到見解貼文
2.在貼文中添加標籤: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,貼文字數不低於300字
3.將你的文章或觀點同步到X,加上標籤:Gate Square 和 ERA
4.徵文內容涵蓋但不限於以下創作方向:
ERA 項目亮點:作爲區塊鏈基礎設施公司,ERA 擁有哪些核心優勢?
ERA 代幣經濟模型:如何保障代幣的長期價值及生態可持續發展?
參與並推廣 Gate x Caldera (ERA) 生態周活動。點擊查看活動詳情:https://www.gate.com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69。
歡迎圍繞上述主題,或從其他獨特視角提出您的見解與建議。
⚠️ 活動要求:
原創內容,至少 300 字, 重復或抄襲內容將被淘汰。
不得使用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和 #ERA# 以外的任何標籤。
每篇文章必須獲得 至少3個互動,否則無法獲得獎勵
鼓勵圖文並茂、深度分析,觀點獨到。
⏰ 活動時間:2025年7月20日 17
虛擬貨幣投資法律風險解析與應對策略
虛擬貨幣投資的法律風險與應對策略
近日,一則涉及境外虛擬貨幣投資的案例引發廣泛關注。該案中,一名新加坡公民投資"MFA區塊鏈"項目損失慘重,訴至法院要求返還投資款,但兩審法院均駁回了其訴訟請求。這一案例引發了人們對虛擬貨幣投資法律風險的思考。
案情回顧
2019年,新加坡公民潘某經介紹認識了中國公民田某,雙方約定共同投資"MFA區塊鏈"項目。潘某向田某轉帳1574萬元用於購買MFA虛擬貨幣。項目初期進展順利,但後來由於交易平台下線MFA交易,導致帳戶被鎖定無法交易,本金全部損失。潘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田某返還剩餘款項。
法院判決
鹽城中院認爲,雙方明知是炒作虛擬貨幣,合同無效,損失自擔,駁回了潘某的訴訟請求。江蘇高院維持原判,認爲投資境外虛擬貨幣違反我國法律強制性規定,違背公序良俗,合作協議無效,損失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。
法律分析
雖然國內對虛擬貨幣投資持否定態度,但實踐中此類糾紛並非必然敗訴,關鍵在於如何劃分責任。如果法院認定投資人過錯較大,返還款項的可能性就會降低;如果認定代投方也有過錯,則可能判決部分返還。因此,能否向法官合理解釋投資人主張至關重要。
對於"出海"投資,更關鍵的是事先約定爭議解決管轄地。如選擇新加坡、香港等對加密貨幣較爲友好的地區審理,投資款或有機會要回。但管轄約定需要雙方明確約定,不能隨意選擇。
風險防範建議
合作前簽署書面合同,明確權利義務,約定境外管轄條款。
優先選擇司法環境成熟的管轄地,如香港、新加坡等。
爭議發生時,綜合考慮案情選擇合適的訴訟機構和策略。
聘請專業的加密貨幣律師,做好風險把控和訴訟策略制定。
虛擬貨幣投資風險較高,投資者務必提高警惕,做好法律風險防範。在項目啓動前諮詢專業律師意見,合理約定管轄地和適用法律,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。發生爭議時,也應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,以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