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O法律架构全解析:从CFTC诉讼案看未来发展趋势

DAO的法律架构探讨:从美国CFTC对DAO诉讼案谈起

近期,Ooki DAO遭遇诉讼,引发了对DAO法律责任的广泛讨论。这一事件表明,DAO并非法律真空地带,缺乏实体结构的DAO可能给其成员带来重大风险。为应对这一挑战,许多DAO正在探索更为成熟的法律架构。根据不同的业务特点,有限责任公司、基金会、非法人非营利协会和特殊目的信托等几种模式成为常见选择。

第一部分

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近日对DeFi协议bZx采取执法行动,指控其非法提供杠杆和保证金期货交易,并未执行必要的金融监管要求。CFTC不仅对bZeroX, LLC及其创始人提起诉讼,还决定对bZx背后的DAO(即Ooki DAO)提起民事诉讼。这一举动在Web3界引发争议,甚至CFTC内部也出现了分歧。

此次事件最引人注目的是,Ooki DAO的成员可能需要直接承担法律责任。目前的判定标准是是否在DAO中参与过投票,因为投票代表对组织运营施加了影响。这一情况虽然看似离奇,但实际上早已被众多法律专家预见。他们曾多次警告,如果DAO缺乏法律实体,在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被视为普通合伙企业,导致所有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尽管之前大多数人意识到这一风险,但几乎没人认为DAO成员真的会面临连带责任。一方面,许多社区型DAO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,自认风险较低;另一方面,执行对DAO成员的处罚存在巨大难度。大多数DAO成员是匿名的,只有一个区块链地址。追踪和执法成本高昂,除非涉及重大案件需要FBI介入,否则很少有人会为了少量罚款去追查分散在全球各地的匿名地址。

虽然这次事件开创了危险先例,但可能最终雷声大雨点小。它主要是为了警示DeFi协议运营方,不要幻想通过将运营权移交给DAO就能逃避责任。CFTC的声明也提到,这些行动是其在快速发展的去中心化金融环境中保护美国客户的broader efforts的一部分。

这一事件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,在现行法律体系下,DAO需要并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因此,对DAO而言,尽早形成更完善的组织法律结构几乎成为必选项。(当然,仍会有一些DAO追求纯粹的加密原生,拒绝监管,通过各种设计实现抗审查。这类DAO在加密世界中会长期存在,但可能不会成为主流形态)

再次回顾不注册实体的弊端,主要有三点:

  1. 无实体DAO可能被视为普通合伙企业,成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
  2. 税务风险,无实体情况下,成员可能需要承担本不属于自己的税务责任,即使个人未获得任何收益。

  3. 链下活动受限,缺乏实体可能难以与传统世界实体互动,如签订合同。而许多DAO的业务早已延伸到链下世界。

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对DAO的长期发展造成重大影响。

第二部分

如果决定注册,选择在哪里注册以及注册何种类型呢?以下列举了一些常见方案供参考:

有限责任公司(LLC)

在美国,DAO可以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(LLC),使其完全符合美国法律和税收要求。美国的LLC可以由成员管理,无需董事会、经理或领导,这一特点使LLC非常适合DAO使用。特拉华州、怀俄明州等已明确接受DAO形态的组织注册LLC。

LLC可以以营利为目的,选择注册LLC的多为投资DAO。尽管尚无明确的监管条例,它们通常要求成员为合格投资者,并将成员上限设为99人,以最大程度确保未来面临监管时的合规性。

一些投资团体注册LLC但将自己定义为投资俱乐部。这可以视为低配版的Venture DAO。SEC对投资俱乐部有明确定义,符合条件的投资集体可以不受SEC监管。但投资俱乐部也有99人的上限要求,且所有成员必须主动参与每个投资决策。

最近,有机构提出了sDAO概念,允许在合规前提下将成员上限提高至499人并进行特定类别的投资,但要求所有参与者都是美国公民。相比之下,LLC对成员没有国籍限制。目前这一方案仍在验证过程中。

马绍尔群岛修订了《非营利实体法》,允许任何DAO在该国注册为非营利性有限责任公司并享受税务豁免。这是美国结构的离岸版本,但不受美国联邦法律约束。虽然马绍尔版LLC可以正常开展经营性业务,但不得向DAO成员分配收入或利润,因此不适用于投资类型的DAO。

海外基金会

相比注册为LLC的DAO,目前更多DAO选择在世界各地注册基金会。基金会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是"无所有者"的,这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减少创始团队的法律责任。常见的onshore基金会注册地包括瑞士和新加坡,它们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,但DAO需要为收入纳税。Offshore注册地多为开曼群岛、BVI等。其中开曼对token发行较为友好,是目前许多DAO的选择。Onshore和offshore的主要区别在于offshore有税务豁免。基金会由理事会或董事会管理,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去中心化水平,但代币持有者可以通过投票指导理事会或董事会行动。基金会模式在DAO流行之前就已被区块链相关组织广泛使用。

有限合作协会 (LCA)

LCA是传统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(LLC)的混合体,提供了比传统合作社更大的灵活性,尤其是在投资方面。LCA可以很好地结合DAO的治理协议和协会章程,接受不同类型参与者的投票治理权,同时遵守合作原则。科罗拉多州针对LCA有一套相对完善的法案,因此获得了许多DAO的认可。

非法人非营利协会(UNA)

UNA是近期重点探索的新形态。它允许灵活认定成员,允许成员匿名,便于成员流动,这些特点与现有的社区类DAO能很好适配。UNA可以经营盈利性业务,但整个组织需保持非营利性,不能进行利润分配。然而,UNA是相对较新的实践,美国各州目前对UNA的理解不尽相同,缺乏相应判例,这可能导致UNA在特定情况下不被认可而引发风险。此外,UNA更适用于主要人员和业务活动依托美国的DAO,组织需在美国纳税。

特殊目的信托

特殊目的信托的形态通常是DAO将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受托人,并通过信托协议委托受托人进行业务活动。这既解决了线下实体问题,也能让DAO成员和受托人都受到有限责任保护。将法律结构引入DAO的主要挑战之一是,遵守为传统组织设计的规范可能会损害DAO的去中心化和自由度。特别是大多数法律结构都需要政府审批才能完成。而根据根西岛法律成立的特别目的信托消除了这一问题。它无需政府审批,无需保持汇报。依据信托协议发生资产转移时该信托即生效。但特别目的信托主要应用于代表DAO内的委员会或SubDAO进行特定业务,将整个DAO包装为信托结构目前还有待探索。

以上讨论的所有方案都解决了最初提出的三个问题。但在此基础上,每种方案又各有特点。DAO的法律结构在实际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往往很复杂,包括主要参与成员所在国家区域、期望的治理结构、去中心化程度、主要业务方向、DAO的成员规模和持续性、Token策略、SubDAO策略、注册成本等。

关于DAO的法律结构和相关实践是一个新兴领域,尚未形成普遍共识和最佳实践,需要进一步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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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酸菜鱼vip
· 5小时前
监管都能对DAO下手了 啧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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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钱包_守护者vip
· 12小时前
DAO浪不动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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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allelChainMaxivip
· 16小时前
又一个DAO完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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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sWasterrvip
· 16小时前
嗷 合规谁不想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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链上数据侦探vip
· 16小时前
又是资本联合监管剥削散户 慌了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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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me币研究员vip
· 16小时前
看他们对我们的 DAO 做了什么... 统计显著性:被搞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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