📢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正式启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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💰 奖励:
一等奖(1名): 100枚 $ERA
二等奖(5名): 每人 60 枚 $ERA
三等奖(10名): 每人 30 枚 $ERA
👉 参与方式:
1.在 Gate广场发布你对 ERA 项目的独到见解贴文
2.在贴文中添加标签: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,贴文字数不低于300字
3.将你的文章或观点同步到X,加上标签:Gate Square 和 ERA
4.征文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创作方向:
ERA 项目亮点:作为区块链基础设施公司,ERA 拥有哪些核心优势?
ERA 代币经济模型:如何保障代币的长期价值及生态可持续发展?
参与并推广 Gate x Caldera (ERA) 生态周活动。点击查看活动详情:https://www.gate.com/announcements/article/46169。
欢迎围绕上述主题,或从其他独特视角提出您的见解与建议。
⚠️ 活动要求:
原创内容,至少 300 字, 重复或抄袭内容将被淘汰。
不得使用 #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# 和 #ERA# 以外的任何标签。
每篇文章必须获得 至少3个互动,否则无法获得奖励
鼓励图文并茂、深度分析,观点独到。
⏰ 活动时间:2025年7月20日 17
虚拟货币投资法律风险解析与应对策略
虚拟货币投资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
近日,一则涉及境外虚拟货币投资的案例引发广泛关注。该案中,一名新加坡公民投资"MFA区块链"项目损失惨重,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,但两审法院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。这一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虚拟货币投资法律风险的思考。
案情回顾
2019年,新加坡公民潘某经介绍认识了中国公民田某,双方约定共同投资"MFA区块链"项目。潘某向田某转账1574万元用于购买MFA虚拟货币。项目初期进展顺利,但后来由于交易平台下线MFA交易,导致账户被锁定无法交易,本金全部损失。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返还剩余款项。
法院判决
盐城中院认为,双方明知是炒作虚拟货币,合同无效,损失自担,驳回了潘某的诉讼请求。江苏高院维持原判,认为投资境外虚拟货币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,违背公序良俗,合作协议无效,损失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法律分析
虽然国内对虚拟货币投资持否定态度,但实践中此类纠纷并非必然败诉,关键在于如何划分责任。如果法院认定投资人过错较大,返还款项的可能性就会降低;如果认定代投方也有过错,则可能判决部分返还。因此,能否向法官合理解释投资人主张至关重要。
对于"出海"投资,更关键的是事先约定争议解决管辖地。如选择新加坡、香港等对加密货币较为友好的地区审理,投资款或有机会要回。但管辖约定需要双方明确约定,不能随意选择。
风险防范建议
合作前签署书面合同,明确权利义务,约定境外管辖条款。
优先选择司法环境成熟的管辖地,如香港、新加坡等。
争议发生时,综合考虑案情选择合适的诉讼机构和策略。
聘请专业的加密货币律师,做好风险把控和诉讼策略制定。
虚拟货币投资风险较高,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,做好法律风险防范。在项目启动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,合理约定管辖地和适用法律,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发生争议时,也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,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。